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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報告為本部依據「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」第2條規定,在立法院各會期開始時,由部長就本部重點業務及民眾關切議題向立法院提出的報告,並接受立法委員所提之各項業務質詢。歷次之業務報告內容請參閱下列相關附件。